在申请货物和服务税抵免之前,你必须有文件证明货物已经进口,货物进入家庭消费时,货物和服务税已经支付或延期。填写进口报关申报单并提交给内政部,以此输入家用消费品。民政事务局将在缴纳关税和货物及服务税后在澳大利亚使用这些货物。
如果你使用进口报关代理商来完成海关手续——例如,有执照的海关经纪人——他们可以:
向您提供民政办公室提供的文件,或者同意代表您保留这些文件,并在必要时提供这些文件。如果您没有相关文件或可以随时访问这些文件,则不能申请GST信贷。
以下是可接受文件的例子,表明货物是为家庭消费而进口和进口的。
民政事务局要求进口家庭消费商品的进口申报单。有两种类型的进口申报可用于进口家用商品——它们都与商品及服务税信贷相关:
进口报关申报单:N10
这份文件提供了关于进口商品的价值和成本的详细信息,这些进口报关商品最初是为家庭消费而进口的,包括递延商品和服务税以及应付总额。
进口报关申报单(仓库外):N30
这份文件提供了关于进口货物的价值和成本的详细信息,这些货物是从海关批准的仓库清关后进口的。这份文件还包括延期货物和服务税的细节以及应付总额。民政事务总署为收到的款项提供正式收据,包括应付消费税总额的细节。
作为进口报关代理商,你或你的海关经纪人/代理人需要保留相关的进口报关单。宣言的状况需要最后确定。你还需要保存来自民政部门的相关匹配的官方收据(这个文件包含支付总额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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